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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最快“取照即营业”,中山24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大提速

发布时间:2020-05-13 15:21:35  |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雷海泉  |  责任编辑:

取消诊所设置审批,有关机构可直接申请办理执业许可;旅馆开设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可获当场审批;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减至 10个工作日……为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降低企业成本,中山市政府近日出台《中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中山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企业开办和营业流程将进一步简化,用时进一步压缩。

“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部署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山市从2018年起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据了解,“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照”,指的是营业执照,”证”则指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意义重大。

与2018年的改革相比,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力度更大,范围更广,改革将扩至全市范围,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在《工作方案》提出的245项改革事项清单中,116个事项属市级审批层级和129个事项属省级及以上审批层级(监管权在地市)。

《工作方案》提出实行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将动态调整,首份清单245项事项涵盖食品生产、经营,旅馆业,道路运输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等各类许可事项,覆盖了全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针对清单中的245项改革事项清单,《工作方案》提出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经过此前的企业开办便利度提升行动,在中山开办企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取得营业执照。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公开清晰的备案办理材料、程序、时限,原则上实现当场办结。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主管部门应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证件有效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举措,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记者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中看到,大部分事项改革方式为优化审批服务。其中,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初审)、从事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初审)、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初审(审批)、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砂石出口作业点作业许可等8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涉及该部分事项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营业。

其他事项则通过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3种方式进行优化,为企业开办和营业提供便利。其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改革方式为优化审批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同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方式为告知承诺,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空气、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卫生标准)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为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人跑动次数,《工作方案》还提出推行100件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服务,对“一件事”涉及的全部经营许可事项,逐步实现只填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只跑一个窗口、只登录一个系统,一次办结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联审联办、同步发证。同时,进一步梳理涉企经营许可关联关系,完善行业准入审批“全景图”并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人跑动次数,中山还计划推行100件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服务,对“一件事”涉及的全部经营许可事项,逐步实现只填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只跑一个窗口、只登录一个系统,一次办结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联审联办、同步发证。

“证照分离”降低了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也为其经营提供了便利,但放低的门槛背后也隐藏着监管的隐忧,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提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

《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充分利用市商事监管平台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强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

同时,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经营、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