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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石湾陶冶业至今约有5000年的历史。 1977年在石湾大帽港考古发掘的一批几何纹陶片文物,说明新石器时代已有原始陶瓷。而 1972年在石湾奇石村虎石山发现的唐宋时期烧陶窑址和烧印有陶工匠名字的陶器,说明当时石湾陶瓷业已有相当规模。但是,就文献记载而言,则知石湾陶瓷业的发展兴旺,是在明中叶至清前期(1500—1840),直至今天仍长盛不衰。
一、明清陶瓷业发展的规模
佛山石湾的陶瓷业兴旺,是在明朝中叶以降。清道光十五年(1835)修《南海县志》载:“石湾之陶,始于明之中叶”。明嘉靖七年 (1528)在莲峯祠旁边建有一座相当宏大的陶师庙,供陶业者供奉,说明从事陶业者不少。但此时的陶业者还不是专门的陶工,而是农民兼营制陶瓷为副业而已。时人霍韬有著文记述:“司窑冶者,犹兼治田,非惟只司窑而已。盖本可以兼末,事末不可废本故也。”[1]
后来,随着陶瓷业的发展和效益增加,不少农民弃农耕而专事陶瓷业为生。2003年,笔者随珠江文化研究会组织考察康有为故居并参观石湾陶瓷厂时所见的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的一块《藩宪严禁挖沙印砖碑记》记录称:“石湾有上中下三约,三约中只有缸瓦窑四十余处,皆系本乡之人开设,由来已久。”
另一块林绍光所拟的《拟公禁石湾挖沙印砖说略》碑记载:“石湾六七千户,业陶者十居五、六户。”
以清代一家五口人计算,石湾的人口约3.5万人,而从事陶瓷为业者当约2万人。加上当时从附近的东莞、三水、四会、高要、番禺等县来石湾谋生求工者,应有五六万人之众。所以,李景康在《石湾陶业考》一书说石湾陶窑:“有陶窑一百零七座,容纳男女工人三万有奇。” [2]
至清中叶,石湾已发展成为一个综合性的陶瓷业生产基地而闻名遐迩。清光绪年间 (1875-1908)就出现“东(行)生意日隆,而西行从齿日众” [3]和“缸瓦窑,石湾为盛,年中贸易过百万,为工业一大宗” [4]的景况。
明清时期石湾陶窑址至今绝大部分已毁坏。但据我1983年讲授《古代经济史》课程时,曾带领7位有兴趣研究珠江三角洲经济史的学生去佛山参观残窑和访问老者,再参阅有关资料粗略统计,仍有下列82个陶瓷窑址:
“上窑窑址七:新灶、旧灶、牛肉巷灶、云兴灶、风风灶、合新灶、合益灶。中窑窑址二十:南风灶、高灶、沙路灶、新灶、张槎灶、陈灶、白云灶、高英灶、海坦灶、小江灶、石头灶、东风灶、大江灶、六合灶、地吼灶、中间灶、文灶、新灶(同名)、张灶、观音山新灶。下窑窑址五十五:埋边苏灶、凤鸣灶、申灶、海口灶、旧灶、大利灶、风山灶、风安灶、凤鸣灶(同名)、秋风灶、高辛灶、顺庆灶、祖唐灶、新灶、松园灶、大坑灶、坑灶、社灶、茶煲灶、细灶、大灶、五仁灶、塔灶、大灶(同名)、桥灶、旧苏灶、新苏灶、冯灶、公庙灶、摩天岭灶、陈灶、谦益灶、茶煲灶(同名)、观音山灶、梁灶、和王灶(龙冒灶)、中间灶、边边灶、茶园灶、伦地灶、永安灶、石头灶、合义灶、马鞍灶、塔灶、成德灶、冈边灶、担杄灶、有德灶、南吉灶、海坦灶、义顺灶、路边灶、上利西灶”。[5]
上列陶窑灶址并不是陶窑的总数。但当时如此之多的陶窑灶分布在石湾周围的山岗上,每天陶窑的烟火红凫冲天不息,竟成为人们誉为著名的石湾六景之一的“陶窑烟火”。
随着石湾陶瓷业的蓬勃发展,为维护业主的利益而组成各种专业行进行生产,明天启年间(1621—1627)“初为八行”,[6]至清代增至22行,即:大行9行:海口大盆行、水巷大盆行、横耳行、花盆行、白釉行、黑釉行、边钵行、埕行、缸行。
中行8行:塔行、缸行、红釉行、扁钵行、大缸行、下窑煲行、中窑茶煲行、薄金行。
小行5行:公仔行、茶壶行、尾灯行、盏碟行、金箱行。
这些均是主要的传统陶窑行,如果加上辅助性的生产专行,如砌窑行、烧炭行、担泥行、落货行、木炭行等,则达30多行。
各行的窑主和陶工又分别组织自己的联会:窑主联会称东家会,陶工的联会称为西家会。东西家虽然是利益不同的组织,但为维护共同利益,可以共同商议,制定行规,规定各行生产的产品、规格、工价,不能从事他行的生产,不得擅自提价等。就我们参观看到的清乾隆年间(1736—1795)和光绪二十五年 (1899)的《陶艺花盆行规》规定:凡违反共同商议制定的行规者,都要受到联会的惩罚,以保各行生产的正常发展。这种石湾陶瓷业行规制度,直至民国初期仍然保留。
二、陶瓷的制作技术
石湾陶瓷大致分为选泥、制模、上釉、烧窑四个技术工序,才可成器供应市场。
1.选泥
这是石湾陶瓷成功的基础,否则不能成良器。明清时期石湾陶瓷用泥分为陶土和瓷土两种。陶土是石湾本地所产;瓷土则采自东莞、清远、增城、英德、宝安(今深圳)、肇庆、中山、花县(今花都区)等县的泥土,尤以东莞泥最好。东莞泥分为白泥和二顺泥两种,白泥色白,粘性大,油头足;二顺泥色粉红,耐火。县志载:
“白泥出东莞峡内龙头村前水田中,村人掘取运贩佛山各处,用制瓦器极良。”[7]
石湾陶瓷业主和陶工将本地泥和东莞等县白泥搭配,制造出特别优质的陶瓷器,广东百姓欢欣购买,销售甚佳。
2.制模。明清时期石湾陶瓷制模方法已有六种:轮制、手轮制、捏制、雕制、模印和镂孔。一般陶瓷成型制作分为原作和复制两种。原作是一次制成的单件产品,方法有车作、团泥、合板、卷筒等;复制分为印坯、注浆两种。在雕刻造型上,有四种手法:第一,贴
型,即在塑造基本钵体型后,以泥板捏塑完整的艺术造型;第二,捏塑,以手捏为主,少用工具雕琢,求粗不求细;第三,捺塑,在基本完成造型后,捺造各种装扮纹样;第四,刀塑,用刀为主加以雕琢。
3.上釉
明清时期石湾陶瓷的上釉技术有所创新,已远超唐宋时期的青、黄、褐三彩器,创造了多种色釉的多彩器。正如时人范立昂记述:
“南海之石湾善陶,其瓦器有黑、白、青、黄、红、绿各色,备极工巧,通行二广。”
为生产多彩陶瓷,当时石湾陶工所用釉料和上釉方法十分讲究。釉料分别采用植物灰釉和石质釉两种。植物灰釉是以桑枝灰、禾草灰、谷糠灰、蚬灰和石灰原料为主,上于陶胎上;石质釉以石英、长石为原料,上于瓷胎。上釉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泥坯上上釉,二是在烧制后的白坯上上釉。而上釉的技艺则分为蘸釉、涂釉、搪釉、泼釉、填釉、挂釉、雕釉、刮釉和涮釉等。上釉是根据不同的陶瓷器而定,一般是以仿宋代的“钧釉”技艺为多。但明清石湾陶工却不照搬宋代钧釉“以紫为胜”的釉色,而是改为“以蓝为胜”釉色,使陶瓷器呈现稔花色、翠毛蓝、玫瑰紫、石榴红等釉色,烧制出比宋代“雨过天晴”的釉色更加浓艳的“雨洒蓝”釉色,受时人特别是欧洲人的青睐而销售国内外。笔者2006年到英国参观大英博物馆亚洲馆中国厅,就看见有一个小玻璃展柜内摆设着8件“雨洒蓝”的瓷器(见下图),十分精致。
4.烧窑
这是石湾陶瓷生产是否成功的工序。据明永乐年间(1403-1424)的《崇本堂霍氏族谱》记载,明初曾仿元代用的龙窑建造“文灶”窑烧制,此种窑长80米,有两排火眼分别设在窑两旁,相距70-90厘米左右。窑头设有火堂,窑两边有门。窑用松枝、杂草烧陶,由于火眼集中于窑的两旁,造成窑中温度不均,不能有效控制温度。正德年间(1506-1521)改建成“南风窑”(见下图),吸收“文灶”的长处,改革短处,把窑两旁的火眼增加至五排,一排一下火,共34下火。火眼相距缩小至7-8厘米,用作投放木柴捆,同时在窑顶部增设火眼,使窑温度大增。窑长亦由80米缩短至40米。
雨洒蓝瓷器(作者摄于大英博物馆,2006年)
这种“南风窑”装烧陶瓷分为正烧和叠烧。正烧是将陶瓷件放入匣缽内,使陶瓷件保持干净,不沾窑渣。叠烧则不用置入匣缽,直接将陶瓷件叠装,以充分利用窑缽,一般用此法烧制粗件和日用陶瓷。装窑时,根据器坯放置不同而疏密相异,形成不同的空气流通效应,有效地控制窑内的还原焰和气化焰,使陶瓷件烧出较理想的效果质量。同时,将柴劈小从火眼直接投送窑内,容易成功地控制窑内的温度升降,又可以按照不用陶瓷坯件选择不同的烧窑方法,烧出各种质量理想器件。所以这种“南风灶”从明清以后500年间,一直窑火不断,产销旺盛。2010年7月,国务院公布“南风灶”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被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被称为“活的文物,移不动的国宝”。
明南风灶图(作者摄于2003年)
根据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一书第七卷“陶诞篇”记载,当时“南风灶”使用的燃料是木柴。一般烧窑需要3—5天,期间工人轮流值班投入木柴,加柴的方式和速度、木柴的种类、天气的情况、空气的进流量等细致因素,都会影响窑内陶瓷器色泽的变化。部分掺有高岭土,以及含有其他氧化铜、氧化铁、氧化亚铝等天然色彩成分的原料,于烧制时会自然在陶器表面结成一层薄釉。用木柴烧窑,陶器釉色表现虽然不如瓷器均匀,但柴烧过程中出现的釉面效果变化却有其独特的美感,不可完全由人力控制的釉色窑变,总是有出乎人意的陶瓷品出现。如火制肌理、焦土肌理、狭雾肌理、芝麻点肌理、侵蚀肌理、流釉及垂釉等窑变效果,在胚体表面形成不同的纹理及感触。这些多变的色彩及窑变效果,均是由泥土中的矿物成分、火焰走向、灰烬落点、余烬堆砌、烧成时间、氧化还原强度技巧、降温方式及速度等所影响的。
石湾陶瓷使用这种“南风灶”,涌现出许多杰出的制陶和烧陶工匠艺人。据介绍,有明代的可松、杨升、杨名、陈文成、祖唐居、粤彩正记;清代的文如壁、黄炳、
陈谓岩、朱禽轩、潘玉书、潘铁逵、欧大记、刘左朝、廖松等。其中可松、黄炳、陈谓岩、潘玉书被誉为“明清四大家”。潘氏为南海县九江乡河清村人,他所制的造象和人物陶瓷,传统技法功底深厚,又擅吸西方雕刻之长,均注重形象之刻画及表纹的主刀法,塑造人物的传神,形态如生。尤擅塑造仕女,从不制作反面人物。平生著名作品有貂蝉拜月象、踏雪寻梅、贵妃醉酒、大乔小乔、花木兰、文成公主等象。并曾为孙中山、陈炯明、张之英等人物制作全身或半身象。他的作品下款有“潘玉书制”,以资直作。
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记述:
“南海之石湾善陶,凡广州陶器皆出石湾产。”“石湾之陶遍二广,旁及海外之国,谚曰‘石湾缸瓦,胜于天下’”。[9]
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石湾陶瓷就通过广州—澳门—果阿—里斯本的海上丝绸之路运销欧洲各国,深受贵族富豪购买、收藏。[10]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美国“中国皇后号”(The Empress of China)首航广州贸易,通过广州十三行商购买了包括石湾彩瓷的各种瓷器962担,于是年12月返航纽约,甚受美国人的欢迎,很快被抢购一空。连美国总统华盛顿(G·Washingon)亦购买一批瓷器使用和收藏。[11]特别是雍正年间(1723—1735)烧制的粉青釉单色四方壶,最受美国人爱好,被抢购享用和收藏。2009年8月,我到华盛顿游览,在国会广场参观美国艺术博物馆,就看到一尊雍正时烧制的单色四方壶(如下图)。
单色四方壶(作者摄于2009年)
三、陶瓷业的经营方式
据资料所知,明清时期石湾陶瓷业属于一种民间经营生产性质,而且是商品性生产,经营方式有三种。
1.家庭小作坊
这是经营石湾陶瓷业的主要方式。内中又分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一个家庭成员为主,兼带一两个陶瓷学徒,承担从制作到销售陶瓷产品全过程。作坊家庭自建一个称为馒头窑进行生产。产品自行销售或卖给商人承销。也有一种家庭不自建窑,而向窑主租窑烧制。也有一些陶瓷户从东家领取原料回家,按东家要求式样烧制产品,以计件领酬方式出卖烧制劳动力。第二种形式是农民除种田外兼营陶瓷烧制作副业经营收入,帮补家庭经济。这两种形式的家庭小作坊经营方式,一般在家庭前面是店铺、后面是烧窑炉场,住宅也在其中。学徒是没有工钱的,雇主只供吃饭。据光绪二十五年(1899)的《陶艺花盆行规》的规定:
“四方君子到店学师,不付工资,每季入行银一十二五毫。”[12]
“其入行银,议五日先交一半银,余一半银,以至迟对月十八日一概交清。如不交足,即要该店着此人即停工。倘有抗违,定然传贴通行,将此人永远出行,决不恂情。”[13]
这种小作坊所招学徒数也有限制:
“以每店六年教一徒,此人未满六年,该店不准另入新人。”
可见学徒对店主有相当的依附关系。
2.合伙(股)经营
这种经营方式亦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若干家陶瓷户共同合股投资较大型的陶瓷窑,招募一定数量陶瓷工人,烧制较多的陶瓷产品,或直接投向市场,或批发给专营商人,所赚利润按股分红。第二种形式是地主富豪各出雄厚财力合股经营大型陶瓷窑一个或数个,雇请大批陶瓷工进行大量陶瓷烧制生产,向市场销售产品或招商人批发,赚取丰厚利润,后按股分红。
3.宗族经营
这需要有大量资产的宗族投资。如永乐年间(1403—1424)崇本堂霍氏家族就有以族产投入文灶陶瓷大作坊经营的记载。其族谱记载:
“我三世祖原山公置遗烧作缸瓦窑,坐在大岸塘坊附近的莘村冈,窑名文灶。”
“石湾桥头廖氏族产投资凤鸣灶陶瓷烧制;清代时埋边苏氏宗族族产投资苏社陶瓷烧制等。因为族产丰厚,所雇陶瓷工人数量更多,从而生产更大数量的陶瓷产品供应市场。”
本文作者:黄启臣(作者为广东省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
本文系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注释
[1]霍韬:《霍渭崖家训》,“货殖第八”。
[2]李景康:《石湾陶业考》第102、120页,上海书店,1990。
[3]清光绪二十五(1899)《陶艺花盆行规》,见《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
[4]清光绪手抄本:《南海乡土志》,“矿物制造”。
[5]参见区瑞芝:《石湾史简介》。
[6]李景康:《石湾陶业考》第120页,上海书店1900年版。
[7]民国10年(1921)修《东莞县志》卷15,《物产》。
[8]范端昂:《粤中见闻》卷17。
[9]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6,《锡铁器》。
[10]C·R·Boxer,The Gread Ship From Amacon: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1555-1640,p179。
[11]黄启臣:《清代海上丝绸之路的中美贸易》,《岭南文史》2014年第2期。
[12]《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光绪二十五年(1899)《陶艺花盆行规》,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
[13]石湾《太原霍氏崇本堂族谱》卷4,“文灶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