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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龄长安元年赴举路线考 ——兼及对张九龄几首诗的理解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22 13:59:36  |  来源:中国网粤港澳大湾区频道  |  作者:张效民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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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龄于周武则天长安元年(701)秋赴京参与科举考试的经历,历来无人认真研究,或语焉不详,一笔带过。但这又是张九龄生平经历中一段不得不搞清楚的问题,需要认真考证。这里主要涉及几个问题:一是张九龄作为韶州的乡贡进士,是如何进京的?二是张九龄进京赴进士举,韶州地方官府是否还需要举行何种仪式?三是张九龄进京赴举的具体路线如何?四是作为韶州乡贡进士,进京之后还经过了何种手续?五是张九龄等举子入京还参与了正式考试之外的何种礼仪?

一般而言,地方对于乡贡进士是非常重视的。因为这是当地文风鼎盛的标志,也是官员政绩的表现,还体现了为国家育才、选才的贡献,是很荣光的事。按朝廷规定,凡乡贡进士,每年经州复试合格后,按照规定的人数,随物上供。《新唐书·选举志·上》:“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僚属,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少长焉。”[1]可见,州、县地方贡士,其礼仪是非常隆重的,这些举措无疑强化了士子的荣誉感、责任感,也对后学是一种启迪和激励。

乡饮酒礼起源于周代。根据唐人杜佑的《通典》记载:“周制,乡饮酒礼”。属于“嘉礼”。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地官》:“大司徒之职……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郑玄曰:“诸侯之乡大夫,正月吉日受法于司徒,退而颁于乡吏。及三年大比而兴起贤者能者,以宾礼礼之,献于王庭,曰乡饮酒。”[2]由此可见,施行乡饮酒礼有四种情况,杜佑在《通典》加按语说:“按乡饮酒之礼,其意义有四,此则宾贤能乡饮酒也。又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名养老所以明养老正齿位,此乃党正饮酒,亦谓之乡饮酒。又按州长春秋习射于序,先行乡饮酒之礼,亦谓之乡饮酒。又有卿大夫饮国中之贤者酒,用乡饮酒之礼。”这里所说的“豆”,是一种盛食物的食器。六十岁以上至八十岁的老人,设“豆”不同,也就是待遇有区别,目的是尊老。可见,所谓乡饮酒之礼,包括尊老敬贤在内,有四种用途,其中用于表彰和尊崇贡士,也就是“三年大比而兴起贤者能者”的礼仪,也属于用乡饮酒礼的范围。乡饮酒礼起源于周代,后汉、晋以至于唐代,均沿袭不改。[3]这实际上是体现了历代朝廷统治者对于学校教育和人才选拔的高度重视。

乡饮酒礼的具体议程,比较繁琐。《新唐书·礼乐志》九有比较详细的记载。[4]乡饮酒礼的举办,是很慎重的,也是很庄严、很诚敬的。参与者必然受到一种熏陶一种启迪。作为主要参与者的主“宾”和“介宾”,也自然受到激励,那是一件很荣光的事。

当然,乡饮之礼是否真正能够实行,当时就有人指出过,少帝唐隆元年(710)七月的敕书说是“废之久矣”。至开元十八年(730),又由于宣州刺史裴耀卿上疏言:“窃以乡饮酒礼颁于天下,比来唯贡举之日,略用其仪,闾里之间,未通其事。”由此可见,虽然“闾里之间,未通其事”,但是“贡举之日”,地方刺史还是要“略用其仪”的。[5]据傅璇琮分析,这一制度执行如何,大约与刺史个人的出身有关,与对于此事的重视程度有关。他认为,唐代乡酒礼的规定,其实并未得到全面执行。然而,从傅先生所引裴耀卿的上疏中,恰好证明这一制度是得到执行的,只不过是“闾里之间,未通其事”,即在最基层的地区对于这一规定尚不了解。换言之,在州这个层面,还是“略用其仪”,即仪程未必那么严格,只是具备乡酒礼的形式而已。我倒是相信,张九龄所在地韶州,因其地处大道,朝廷与地方之间双方信息均较灵便,刺史也未必敢于明目张胆地废弃这一礼仪;何况韶州虽属下州,但却是岭南道除广州之外最为繁盛发达之地。《新唐书·地理志》上载:除“广州南海郡”作为中都督府所在地外,各州郡,人户、人口均无超过韶州的。[6]从这些情况考虑,韶州可称是岭南仅次于广州的发达之地。唐代皇甫湜就说过:“岭南属州,韶为最大。”[7]身居岭南发达繁盛的韶州,张九龄要离乡入朝赴举,韶州刺史是举行过这一礼仪的。

在这些必需的程序完成后,张九龄就要按照规定,随着韶州所上的土贡——也就是韶州地方对于中央的贡品,其实也就是当地的土特产品一道,踏上北上的行程了。

按照唐朝廷的规定,每年地方贡士,是有严格的具体规定的。《唐六典》卷三十记:“凡贡人,上州岁贡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若有茂材异等,亦不抑以常数。”[8]但又规定:“凡贡举非其人者,废举者,校试不以实者,皆有罚。”[9]这里说有罚,绝非虚文,而是有十分具体的法律规定的。《唐律疏议》《职志》“贡举非其人”中存有《唐律》原文三条。[10]

这些规定既十分明确,也十分具体,使地方和参与贡举的人员有所戒惧。目的是防止贡士泛滥和选士不公,贪污受贿和接受请托、弄虚作假,还有防止地方县、州学育人质量下降的用意。既规定各类州的贡士名额,又规定标准,就使地方官员由此一般都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员额贡士了。这样,韶州本次的贡士也就是张九龄一名了。据《新唐书》记载:韶州始兴郡“土贡,竹布、钟乳、石斛。”[11]就是每年要向朝廷进贡这些物品。如此,随同地方土贡一起入京的张九龄,很可能就是与押送这些土贡物品的人一道了。

周武则天长安元年(701)秋,张九龄辞别故乡和家人,从韶州曲江出发,经东路赴神都洛阳应试。按照当时士子赴举,一般都要早行。实际上,凡是官方行动运送贡品(包括贡物、贡士)经贡路入京,都是公务活动,都享受驿站接待的待遇,是有严格的行程规定的,也就是无论陆路或者水路,都要按照每日行程多少的规定,自然也都是要早行的。因此,张九龄应是黎明即起,拜别列祖列宗和家人,与运送土贡进京的人一道,踏上未来尚不可知的征程。所行路线,有诗可证是水路。即在曲江登船沿浈水东行。他有《初发曲江溪中》诗:“溪流清且深,松石复阴临。正尔可嘉处,胡为无赏心。我由不忍别,物亦有缘侵。自匪常行迈,谁能知此音?”[12]

初发,即首发,这里是说第一次沿曲江溪出发。参加科考,选择东路北上,沿溪而行,两岸青山,竹树掩映,松石蔽日,溪水虽深而清澈,随着行舟,移步换形,本来是赏心悦目、令人叹赏不休的景致,却因为初离乡园,不忍辞别家人而伤感,沿溪两岸的竹树,也似乎是要缠住离人,不放远行。若非是曾有过远行的经历,感受过各处江山的不同美景,是难于感受曲江溪行的特色的。可见,在此之前,张九龄也是“常行迈”,出过远门的。如他的《浈阳峡》诗中所记。而此行又是参与科考,前路茫茫,在兴奋中又夹杂着惶惑不定的疑虑:此去前程如何?结果如何?这种复杂的心情,未曾经历者谁又能体会得到呢?

至于张九龄参加科举考试为何选择浈江水路而不遵陆路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当时陆路难行,地旷人稀,走陆路很危险。况且,从韶州州治曲江至仁化县,是没有陆路通行的。[13]而源发于大庾岭的浈江,当时称为“浈水”,“始兴江”、“始兴大江”。当时浈江水量很充沛,水路顺畅,便于行船,航道安全。

从余靖的《韶州真水馆记》[14]中还可以得出结论:即至北宋时期,南来北往的人们大都是沿水路往返的。只要有水路,必然不走陆路。这主要是因为水路坐船安稳舒适,无须去承受陆路的舟车劳顿。北宋尚且如此,那早前几百年的武则天时期,当然更是如此了。

既然仁化方向“崇山无路”,也就是没有驿路,那么至少这一段中的驿站,也只能是水驿了。何况水路既平稳又安全,走的人又多,张九龄只能选择走浈江水路越过大庾岭了。

在唐代,一般情况下,自当时两京南下去岭南交通路线较为明确。从长安出发,“东南方,通往蓝田、商洛与武关,去今河南南阳、湖北襄阳”,至此分途,向西折向四川;另一条路线是“从襄阳向南通往荆州、武陵(常德)、潭州(长沙)。”[15]然后乘船溯湘江南去,至衡阳分途西去入经灵渠、漓江至广西桂州(桂林)。南下则越过南岭的骑田岭,至韶州,由此进入岭南。至于东都洛阳至岭南诸州、县的道路,则是从东都洛阳至汴州(今开封)后,“从汴州向光州、黄州一线,经江州(九江)、洪州(南昌)、虔州(赣州)向南,跨越大庾岭可通往韶州与广州。”[16]由广州分途,由西江而上,去往广西各州;陆路向西南方,沿海而行,通往安南交趾各州。路途是很遥远的。

至于张九龄本次赴举为何不走西北路(即越过骑田岭入湘江而至长江北上去长安)而是循东路(即越过大庾岭,经赣江过鄱阳湖至神都洛阳)而行,那是根据科举考试的举办地来确定的。科举考试的举办地一般情况下是在京城,是在皇帝所在地。但唐代实行两京制:京师长安,东都洛阳。在武则天时期,洛阳又称为神都。究竟长安二年(702)张九龄参加的这次科举考试举办地,是在京师长安还是神都洛阳呢?

武则天称帝后的绝大多数时间,因为京师长安宫中“闹鬼”,武则天都是居住在神都洛阳。那是否就可以确定长安二年(702)的科举考试地就是神都洛阳呢?也不尽然。武则天执政时长期居住在神都洛阳,并不等于她就不到西京长安。至于这次科举考试的举办地,当然要看武则天这一时期是在京师长安还是在神都洛阳来确定。

查《旧唐书》“则天皇后武氏传”,长安元年(701)“冬十月,幸京师,大赦天下,改元为长安。”长安三年“冬十月,幸京师,大赦天下,改元为长安。”[17]这样,武则天于长安元年冬十月到达西京长安,并改元,直到长安三年十月才回到神都洛阳,一共在长安住了整整两年。由此看来,张九龄参加的长安二年科举考试的举办地必然是在长安无疑。

但是,还有一个情况,张九龄于长安元年(701)秋天从韶关曲江启程之时,武则天尚在神都洛阳,那么张九龄最先的赴举目的地自然也只能是神都洛阳。而武则天“冬十月幸京师”的消息张九龄也应该是赴神都洛阳的道路上才得知,因此,张九龄可能不得不改变路线,转道而去长安。这就可以解释张九龄的科举考试地点是在长安,为何经东路的问题了,从张九龄赴京所选择的东越梅关路线也可得到印证。如果张九龄一开始就知道武则天将去长安,贡举将在长安举办,那就不会选择东路经虔州、吉州入京,因为如果选择西北路,路途里程为少近一千里路。路线的选择,是古人确定行程的主要依据,不会舍近求远。

当然,唐代除“南选”之外,还有所谓“东选”和“两都试人”之举措。[18]在武则天时期,神都试人可以视为士子入仕的主要渠道。因此,如无更加明确的信息,一说到参加科举考试,士子们自然首先想到的是赴神都洛阳了。这也就是张九龄赴举选择东路的重要原因。还有就是自韶州出发去神都洛阳,选择东路都比选择西北路要近六百多里。这也是张九龄选择东路的原因之一。

张九龄此次的路线,应该就是循着这一路线反向而行,即自韶州曲江出发,去东北方向,经浈昌(南雄),越大庾岭,至虔州(赣州)、吉州(吉安)、洪州(南昌)、江州(九江)入江,到黄州、光州、汴州(开封)而至神都洛阳。道路的选择,应该是沿浈水东上,至浈昌(南雄),即须舍舟陆行,越过大庾岭,再至虔州(今赣州)入赣江,乘舟继续北上至洪州(今南昌),经九江入鄱阳湖(彭蠡湖)转入长江,再北上而去东都。途中得知武则天已去长安,只得转道再赴长安吧。

在此行途中,张九龄以离乡日远,乡绪时浓,发而为诗,有《初发道中寄远》一首:[19]

日夜乡山远,秋风复此时。旧闻胡马哀,今听楚猿悲。念别朝昏苦,怀归岁月迟。壮图空不息,常恐发如丝。

初发道中,第一次入京的道路上。诗中有“旧闻胡马哀,今听楚猿悲”之语。听到楚地的猿鸣,声音凄厉,触动乡愁。是用典与写实兼具的写法。离乡寄远,以诗寄给远方的家人或朋友,或者就是寄给自己的妻子。寄诗的对象现在已难确考,但是诗中所表达的情感却很真实。在秋风吹拂的季节,随着离家的时日增长,一日复一日,离开家乡已是愈来愈远了。曾经读过《古诗十九首》中“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的名句,听到山崖树上悲猿的啼鸣,才感受到其中所蕴含的思念家乡和亲人的苦况。回想离别时候的情状,整天都沉浸在深深的怀念之中,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乡,与家人团聚呢?恐怕不是朝暮之间能做到的吧,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更何况壮志未酬,宏图初绘,还需奋斗不息,我常常感受到岁月奄忽,深恐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闲之间就头白如丝,空度岁月,一事无成啊!

这首诗中,张九龄所表达的情感是较为复杂的,既有对自己思念家乡、亲人的炙热深沉情感的表露,也有明显的自励之意。

此行张九龄还有《彭蠡湖上》诗:

沿涉经大湖,湖流多行泆。决晨趋北渚,逗浦已西日。所适虽淹旷,中流且闲逸。瑰诡良复多,感见乃非一。庐山直阳浒,孤石当阴术。一水云际飞,数峰湖心出。象类何交纠,形言岂深悉。且知皆自然,高下无相恤。[20]

关于这首诗,熊飞定为唐开元十四年(726)张九龄出守洪州途中所作。他在《张九龄集校注》上册注这首诗说:“开元十四年赴洪州任途中所作。彭蠡湖(即鄱阳湖),在江西省境。北与长江通。九龄至洪(今南昌市),乃乘船入江再入湖。”[21]但我谓不然,这首诗应该是作于本次北行赴考期间的作品。

这首诗其实是一首具有明显纪行意义的作品。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此行的所见所感。“沿涉经大湖,湖流多行泆。决晨趋北渚,逗浦已西日”。是记录一天行程的诗,说的是沿着湖面行进,看到湖里的水浪跌宕起伏,波涛汹涌。黎明时分就向北边湖中的洲岛进发,到达靠岸时,已是日落西山时分了。但是,熊先生在注释中却说是张九龄到洪州赴任时所作。如果是赴任时所作,怎么可能沿着大湖北行?只能是自长江入湖后由北往南行才符合赴洪州任的路线啊!所以,熊先生之说与诗中所记不符,不可信从。

以下就是回顾一天水路行程的所见所感。“所适虽淹旷,中流且闲逸,瑰诡良复多,感见乃非一。”北行水途之中,虽然感到湖水宽阔旷远,但是风平浪静,还是感到很平稳闲适的。在彭蠡(鄱阳)湖中航行,湖面在阳光照射下,瑰诡奇幻,变化莫测,丰富多彩,不可言说。这诗首句中的“淹旷”,熊飞注曰“言船行滞留时间虽长。”[22]他批评刘思奋注“淹旷:辽远”和彭庆生注“淹旷:开阔”“均误。”其实,刘、彭二先生所注均通,并无所谓“均误”的问题。“淹”既有淹留之意,也有渊博、广博远大之意。结合上下文看,在辽阔的鄱阳湖上行舟,波涛汹涌,“瑰诡良复多”,有惊心动魄之感,但是中流却是较为平静的,在这平静的玻璃水面上行进,还是给人以闲适之感的。倒是熊先生所注“滞留时间虽长”,显得扞格难通。试想,船在湖中行进,并未在湖中停船不进,何来滞留?整整一天行程才到达“逗浦”之地,何来“滞留时间虽长”。“旷”字所训,固然有“旷废”之意,但是那是指空缺、荒废、耽误之意,很少有“滞留”的含义。显然,这里的“所适虽淹旷”,是指北行经过的彭蠡湖面宽阔博大,而不是因为滞留而耽误了时间。水路就是那么遥远,既要经过,必须那么多时间,谈不上“滞留时间虽长”的问题。而且作为一首概述一天行程的诗,采用的是倒叙手法,先综述一天来的观感,再具体按照时间顺序叙事,语义不可能如此夹缠重复。

“庐山直阳浒,孤石当阴术。一水云际飞,数峰湖心出”。登船北行,湖中遥望,庐山挡在鄱阳湖的北面。古人以山南为阳,水北为阳。庐山正当鄱阳湖北岸,鄱阳湖北面,所以称“阳浒”。大孤山等湖中的孤峰巨石似乎也横在北边的水路上,似欲拦住航行的客船。对这两句诗的注释,熊飞说:“庐山直阳浒:谓庐山正当北面的湖水。直,正当。阳浒,指在庐山之北的鄱阳湖。”[23]这一注释完全把庐山的方位搞错了。庐山是在鄱阳湖的西北面,而不在南边。如果按熊飞所说,庐山在鄱阳湖南边,那相对于南面的庐山而言,鄱阳湖就该称为“阴浒”了。“阳浒”当然是指鄱阳湖,但是这里的“阳”是指湖在庐山南面、鄱阳湖的北面,也就是说鄱阳湖在庐山的南边。“孤石当阴术”。所谓“孤石”,熊飞注曰:“阴术,北来的路。”[24]古人五行学说认为,五行水,代表正北方位。术,指路,这里指向北的水路。但如果认定张九龄此行是南向而行,这完全是搞错了张九龄此行的方向。“一水云际飞,数峰湖心出”。“一水”指的是在彭蠡湖口遥望所见的庐山瀑布,这一瀑布似乎是从云间飞出。张九龄在以后的开元十四年(726)任洪州刺史时也曾写过《湖口望庐山瀑布水》,有“万丈红泉落”“洒落出云天”之句,也是近似的意境。“数峰湖心出”,也就是写横亘在湖中的大孤山和落星石之类的水中山峰。以后四句诗是感慨、感悟。“象类何交纠,形言岂深悉。且知皆自然,高下无相恤”。大自然奇观不尽,而又相互纠缠,相互辉映,其间的变幻纠结,是很难一下子就可以认识清楚的!造化的神奇安排使雄伟高矗的庐山和湖心的几座小山峰相互对照,各存其美,没有高下的区别。

这首诗实际上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行路的方向是向北,是经过一整天的行程才到达“逗浦”的驿站。这一问题的确定,可以否定这首诗作于张九龄任洪州刺史入湖口就任之时。因为从长安到洪州赴任,方向是自北向西南方向行进,不会由南向北行进。可以明确认定的,终张九龄一生,只有入京赴举这次是取东路、经鄱阳湖入长江的。二是这首纪行诗所使用的口吻,完全是初次经过时叙说方式,是对一天行程的所见所感的记叙。情绪上,具有初见奇景的强烈明确的新鲜感。这种移步换形,对于所见事物逐一写来的平实句法,一般均为初见奇景激发强烈的创作冲动之下所采用。两事既明,可以确定,这首诗确实是张九龄作于首次北行应试之时无疑。

张九龄文集中还有《自彭蠡湖初入江》诗:“江岫殊空阔,云烟处处浮。上来群噪鸟,中去独行舟。牢落谁相顾,逶迤日自愁。更将心问影,于役复何求。”[25]各家所说作诗时间不一。熊飞从刘思奋所说的作于开元十五年(727)。我认为还是张九龄初次入京参加科考时作为妥。《自彭蠡湖初入江》诗中言是“初入江”,初入江即第一次进入长江,那么,这一时间必然是入京科考的时间,而不可能是其他时间。熊飞等认定为作于开元十五年,或是因为诗中使用了“于役”二字。“于役”就是有公务,公务在身。其实,乡贡进士本身就是公务,亦可称“于役”。

水程行进,从相对平缓的彭蠡湖口进入激湍奔涌的长江,只见大江浩浩不息,两岸青山点点,云烟缭绕浮现,反倒映衬出江面的辽阔无际。成群的水鸟在江面上盘旋而鸣,逆流北行的江船在无涯的水上孤独的行驶。如果是赴任时所作,作为一位刺史大员,不可能发出“劳落谁相顾”的感慨;也绝不会单身赴任。面对这浩瀚的大江,孤独的情怀无人倾述,剪不断的思绪愁怀时时浮现在心中。前途辽远,水路漫长,将自己的心来问问自寄茕茕独立的身影,如此离家万里,奔走波涛,离思愁绪,纠缠不休,所要追求的究竟是什么?这是对于自己所选择的科举仕途的追问,也是对于人生意义的追问。青年人的心理总是敏感的,情绪不稳定。在漫漫长路中,一个孤独的青年人在期待与茫然交织的心理煎熬下,发出这样的疑问,其实是很自然的事情。

武周长安元年(701)十一月前,张九龄与其他乡贡进士一样,经过山程水驿的长途跋涉,旅途劳顿,但怀着兴奋的心情,来到神都洛阳,先到尚书省交验了地方官府的贡士文牒,安顿好食宿,就要准备接受来年正月举行的进士考试了。按照规定,乡贡进士进京后,还有一系列手续需要办理。“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26]这里说的“省”,就是指尚书省,就是到尚书省去缴纳地方的推荐公文,缴纳个人家庭父祖三代履历、身貌、家庭状况、学业状况等,还有就是与其他贡士联名结保。虽然乡贡进士允许“怀牒自列于州县”是一种考试开放之举,但那时能够符合规定身份的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家子弟还是不多的,而且对于“怀牒自列”的人还是有一套严格程序,即使地方上送的贡士也要经过这一手续。在尚书省办完手续,又由户部集阅,也就是集中点名,这一切手续完成后,各州贡献的“贡士”们,还有一些活动需要参加。这中间最为重要的就是“元日引见”傅璇宗著《唐代科举与文学》第四章《举子到京后活动概说》载:“原来古代社会,各地荐送的举子,也是被看作为贡品由各地州府向朝廷进奉。并作为元日贺正的礼品,在元旦那天则由皇帝接见,表示接受。但在先前,举子们还不如物品,物品在元日陈列在‘御前’,也就是皇帝跟前,接受皇帝的检视。而举子们则只能在外面朝堂拜列,实际上是见不到皇帝本人的,或者是不可能近距离见到皇帝的。[27]但是武则天称帝后,长寿二年(693)十月,左拾遗刘成庆上书说:‘岂得金锦羽毛升于玉阶之下,贤良文学弃彼金门之外,恐所谓贵财而贱义,重物而轻人。’他建议‘贡人至元日引见,列在方物之前,以备充庭之礼。’这一建议得到武则天的许可,也就为以下各朝所遵行。”[28]刘成庆的建言,实际上是要武则天体现对于人才的重视,不要给人以“重物轻人”的感觉。这样张九龄也必然是参见了长安二年正月初一日即元日引见,接受了皇帝武则天的接见。对于一位出生于岭南韶州的读书人而言,这也是人生一件大事。在完成各种仪式之后,张九龄就和其他举子一道,满怀信心与期待,全心全意的准备接受考试了。

本文作者:张效民(作者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本文系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注释

[1][26]《新唐书》卷第四十四《选举志》上。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影印本第6册,第4254页,1983。

[2][3]杜佑《通典》卷七十三。中华书局,第1版第二册,第2002-2005页,1988。

[4]《新唐书》卷十九《礼乐志》。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第6册,第4179页,1986。

[5]参见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第53页,2007。

[6][11]《新唐书》卷四十三《地理志》。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第6册,第4248—4250页,1986。

[7]均见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二《广东·三》。中华书局版,第九册,第4674页。

[8]陈仲夫校点:《唐六典》卷三十。“三府都护州县官官吏”,第748页,1992。

[9]《新唐书》卷三十四《选举志》上。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第6册,第4254页,1986。

[10]岳纯之点校:《唐律疏议》。上海世纪出版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49—151页,2013。

[12]熊飞:《张九龄集校注》上册。中华书局,第265页,2008。

[13]杜佑:《通典》“始兴郡”。中华书局,第五册,第4914页,1988。

[14]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四岭南道一·浈阳县。中华书局,第891、902页,1988。

[15][16]陈洪彝:《中华交通史话》。中华书局,第263、265页,2013。

[17]《旧唐书》“则天皇后纪”。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第5册,第3499页,1986。

[18]《新唐书》卷四十四、《新唐书·选举志·上》,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第6册,1986。

[19]《张九龄集校注》上册。中华书局,第226-227页,2008。

[20][21][22][23][24]《张九龄集校注》上册。中华书局,第240—241页,2008。

[25]《张九龄集校注》上册,中华书局,第237页。

[27]傅璇宗:《唐代科举与文学》第四章《举子到京后活动概说》。陕西人民出版社,第83页,2007。

[28]参见《唐会要》卷七十六《缘举杂录》。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638页,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