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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广东省委会:推动岭南中药名方(秘方) 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1-02-03 08:53:40  |  来源:中国网粤港澳大湾区频道  |  作者:高浅  |  责任编辑:

中国网广东1月27日讯  2020年新冠疫情的治疗方案中,中医中草药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作为我国历代相传的重要生活组成部分,中药名方近年来却屡屡面临知识产权资源流失的严重问题。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向广东省政协十二届四次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岭南中药名方(秘方)知识产权保护。

提案从四个方面分类阐述中医药保护的现状、当前保护遇到的问题:

一、中医药国内专利申请数量较多,但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仍有待提高

自 1993年 1月 1日实施的《专利法》明确将中医药纳入专利保护以来,截止 2016年中医药专利申请量已超过 15万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同时也要看到中医药专利存在无效专利多、过期专利多、个人非职务发明多、传统大复方中药组合多等问题,导致保护效果差强人意,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

二、中药 PCT专利申请量占比不高,知识产权资源流失严重

截止到 2016年 8月,全球中药(天然药物)领域 PCT(专利合作协定)共 7154件,以美、欧、中、日、韩申请为主,其中美国占据全球申请量的 30%,中国仅占中药(植物药)领域 PCT(专利合作协定)的 10%,与中国是中医药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给中药行业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分析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非常薄弱,大批古代经典名方被公开,其知识产权未获得相应的保护,甚至由国外抢先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也大规模公开了中成药处方和处方量,使大量中成药失去新颖性,导致国外能轻易获得中成药产品资源。

三、中药国际化进程慢,国际专利费用高,国内企业对中药国际专利不积极

由于国际上对中医药的文化认同和科学认同存在较大差距,不同国家对中医药产品普遍形成较高门槛的注册制度,导致绝大多数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仅在中国境内申请专利保护而放弃国外专利申请。同时,由于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以公开换保护”,但同时又极具“地域性”,对于仅在国内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公开后,反而给国外仿制人为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加速了中医药知识产权资源的流失。

四、我国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保护的需要

有专家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时间不长,对保护中医药的下游创新成果,如中成药、中药的有用提取等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但其下游成果并不能完全符合知识产权保护要求。比如,中医药专利申请面临“三性”认定困难,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许多中成药是复方制剂,仅在药材配伍方面有变化,其制作工艺大都采用传统常规技术,如炮制、蒸馏,故创造性、新颖性很难满足,一旦申请专利失败,将导致被公开而得不到保护,故企业望而却步。而中医药的源头,如中医药著作因具有时间长、主体杂、客体多等特点,很难被纳入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提案认为,“随着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理论和产品的认可,以及国内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耗费大量资源形成的知识产权未获得相应的保护,甚至由国外抢先进行知识产权申请。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