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全国首推RCEP地方配套措施“25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打造RCEP大区域直播之都
2月3日,广州市商务局通过政务网站发布《广州市把握RCEP机遇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据了解,这是目前全国首个推进RCEP的地方配套措施,旨在充分把握RCEP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中国与东盟十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是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也是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
RCEP国家退税办理缩至5个工作日内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稿)》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培育创新发展主体、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营销网络四个方面,提出了25条举措。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在营商环境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退税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简化结售汇,交易电子信息可作为跨境电子企业结售汇凭证,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同时,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融资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供应链业务创新,并鼓励社会资本利用各区现有产业载体、旧工业区、旧厂房等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
结合RCEP贸易便利化要求,提出要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限,简化跨境电商B2B出口,RCEP国家跨境电商货物24小时内放行,其中易腐货物争取6小时内放行。
对跨境电商企业上市拟最高奖励1100万元
在培育主体方面,提出引进全球优质投融资资源,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或融资平台,借助资本力量促进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强化上市指导和服务,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违法行为的防控指导和管理,联合优质上市保荐团队、资深创业投资专家、专业中介团队,为拟上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指导意见。
在支持企业上市方面,提出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跨境电商企业拟给予最高1100万元奖励,对已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并明确将国内运营总部设在广州或迁往广州的跨境电商企业拟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在促进创新方面,提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加大创新要素,以“品牌升级+设计创新+科技输出”模式,强化供应链上下游整合,形成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进一步开拓RCEP国家市场。同时,对企业相关研发投入、自主品牌建设给予支持。
在制定国际规则方面,提出为全球跨境电商规则制定贡献“广州智慧”,对主导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拟给予海外仓150万元资金支持
在营销网络方面,提出支持企业加快发展面向RCEP市场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对被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的企业拟给予最高150万元的扶持。同时,对在广州白云机场新开通国际或地区货运航线的航空公司给予货运航线补助。此外,提出打造RCEP大区域直播之都,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海外独立站,对相关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扶持。
在培养人才方面,《若干措施(稿)》提出鼓励在广州的高职、院校根据自身条件,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对经教育部批准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且纳入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广州高校,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支持企业通过广州高校及经认定的社会培训机构,为员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对于紧缺的高端人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进专业人才,并对高端人才落实国家支持人才发展相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人才绿卡政策。
数说 RCEP
2020年,广州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值3384.36亿元人民币,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35.51%;
其中,出口1385.37亿元,增长15.90%。
新举措新优势
退税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RCEP国家跨境电商易腐货物争取6小时内放行;
对主导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已在境内外证券上市并明确将国内运营总部设在广州或迁往广州的跨境电商企业拟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对被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的企业拟给予最高150万元的扶持;
对经教育部批准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且纳入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广州高校,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方圆 通讯员/穗商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