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代表团提交议案30件,比去年增加2件关注公共卫生体系短板聚焦乡村振兴制度保障
3月8日12时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至截止时间,广东代表团共提出议案30件,比去年增加2件,涵盖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生态保护、企业发展、动物保护等领域。
本次提交议案的领衔代表共有11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再次成为领衔提交议案数最多的代表。今年,他共提交8份议案,内容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修改,以及制定行政补偿法、制订法治宣传教育法。此外,朱列玉代表领衔提交4份议案。
参与提交议案的联名代表共有889人次。其中联名数最多的议案分别是陈瑞爱代表关于抓紧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议案,以及黎霞代表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规定的议案,联名代表数均为48人。
对隐瞒病情行为没有详细规定
建议尽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公共卫生体系中的短板,如何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对此予以高度关注,提出相关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阎武提交了关于尽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议案。他认为,传染病防治法还存在有关条款不完善不具体、相关法律体系存在短板、制度上不衔接等问题。
阎武说,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也出现了外地人员滞留重点疫区而得不到及时生活保障的情况,对传染病人隐瞒病情、拒绝检查治疗、违反隔离规定等行为也没有详细规定。
阎武建议,尽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相关内容,使其与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到传染病传播有关的内容相衔接。同时,明确群众参与传染病防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病情、尽快就诊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乡村产业政策不够具体
建议完善乡村振兴促进法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促进科技创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司法等。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不少与之相关。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认为,目前公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规定得不够完善,“立法要重点关注农村新产业、新消费、新业态,对农村产业融合进行详细规制,以城市人才引进、农村人才培养、城乡教育融合交流、农村农业职业化教育等内容为切入点,支持地方完善专业人才吸引与留驻制度”。
如何保护好村容村貌?陈瑞爱在议案中建议,要加快明确地方在农村遗迹、民俗传统、文化遗风等方面的保护责任,保护农村多元文化生态,鼓励发展乡村文化产业。
“近年来,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飞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现行科学技术进步法面临诸多问题。”今年全国人大会议,陈瑞爱还提交了关于抓紧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议案。在她看来,我国的科技发展,还存在基础研究在科技研发投入的比例不足、企业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
为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陈瑞爱建议,增加关于激励自主创新、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法律制度。同时,持续加大中央政府对科技的投入,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增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共用、科研信息数据等重要科学资源有序开放的试点。(南方日报记者/汪祥波、骆骁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