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在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基础上,制定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风寒感冒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阿咖酚散等17个化学药位列其中,共计37种药物。
其中,20个中成药里涵盖复方感冒灵、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清开灵、板蓝根等常见家庭清热感冒药,化学药方面包括阿咖酚散、磷酸奥司他韦、布洛芬、利巴韦林等。以上所有药品同时也包含了儿童剂型。
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即日起,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时,须在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这也意味着,即日起市民在购买上述37种药物时需要实名购买。(记者/张靓雯)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