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开展购药新规全面督查 让药店成疫情防控“哨点”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让药店成为疫情防控的“哨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6月8日发布最新通知,通知规定深圳人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而且网上买药必须上门取药,或到就近的门店取药,37种退热类药品不得任意购买。
6月9日是深圳药店购药新规落实的第一天,上午,记者跟随一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一探究竟。
记者跟随光明市场监管局第三党支部下沉督查工作人员和马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来到了马山头社区的几家零售药店开展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一退两抗”药品登记记录以及医疗机构的处方药销售记录,总体落实良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的信息均有登记,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都能对照查询到相关信息,系统运作正常。记者见到店员对进店购药者要求戴口罩、测温,并出示健康码。店员告诉执法人员,客人购买感冒发热药都有实名登记,并上传监管平台,如发现有发热症状患者后,要在5分钟内报告社区“三人小组”,并每日做好记录。同时,零售药店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购药者使用远程测温仪,不得使用其他直接接触式测温设备,防止出现交叉传染现象的发生。
执法人员一连对马山头社区内5家零售药店进行现场督查,并在店内张贴了有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海报。
马田所带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各科所对在市场巡查中发现零售药店不执行发热、咳嗽病人购买相关药品登记工作和未及时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发热人员信息行为的,将一律责令停业整改。近日,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一家零售药店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法人员当即将该店予以封停,责令其马上整改。
6月8日,华强北市场监管所也全面开展了零售药店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督导检查。
该所严格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零售药店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切实筑牢零售药店疫情监测的“哨点”防线。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查是否张贴退热类药品目录和发热门诊名单;二查是否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三查疫情防控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四查在岗员工是否熟悉系统操作使用并要求现场演示操作;五查平台数据,是否存在少报、迟报、漏报情况,要求零售药店即使当天没有销售退热类药品,也要打开平台零申报;六查药店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
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执法人员要求必须网订店取,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内药品,执法人员告诫各零售药店务必严格落实该通知要求,做好对消费者的解释工作。在检查的同时,华强北所执法人员逐一张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告市民书》。(记者/易东 通讯员/林晓婵、殷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