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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实践】河源印发提档升级行动计划,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

发布时间:2021-07-15 14:17:51  |  来源:河源日报  |  作者:王亚娇  |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河源市印发《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市级优势产业集群最高补助200万元

只有优势产业集聚,才能产生规模效应。根据《实施细则》,河源市将推动优质水稻和高山油茶市级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其中,优质水稻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0%以上、产量提升10%以上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引进稻谷加工高端先进设备,建设全自动罐装生产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优质稻产、加、销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营业额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高山油茶新种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低产林改造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产品精深加工,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高山油茶产、加、销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营业额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稻谷加工和产销联盟补助项目及高山油茶的产品精深加工和产销联盟补助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

目前,河源市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模式,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实施细则》提出,根据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发展1-2个县级优势特色产业:水果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蔬菜(食用菌)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300亩(或大棚1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南药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茶叶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给予一次性5万元。

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农业现代化

根据《实施细则》,河源市将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万元、1万元,对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对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此外,大力塑造“万绿河源”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鼓励龙头企业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和名特优新产品品牌,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获得“粤字号”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获得“圳品”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同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采用鱼(蟹、虾)稻共生及果(油茶)菜(豆)套种、间作技术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果(茶)机械化采收经营主体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此外,《实施细则》还针对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活乡村休闲旅游业、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等进行不同类别的补助。其中,各县区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1万亩-2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1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2万-3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2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3万-4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3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4万亩以上,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400万元。

《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补贴项目应为2021年3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生的,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记者/王亚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