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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

发布时间:2021-09-01 11:25:30  |  来源:广州日报  |  作者:何雪华  |  责任编辑:

原标题:广东试点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 首批试点涵盖广深珠7家中医医疗机构计划招12名港澳中医师

7家试点中医医疗机构

1.广东省中医院(含珠海院区)

2.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4.深圳市中医院

5.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6.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

7.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8月30日下午,大湾区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通报会暨工作部署会在广州召开。据会议通报,首批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的机构为来自广州、深圳、珠海3个城市的7家中医医疗机构,首批试点计划招录12名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工作首次明确了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的相关待遇。首批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的机构具体包括:广东省中医院(含珠海院区)、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首批试点计划招录12名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

关于招聘要求,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要求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符合在CEPA框架下允许具有在香港、澳门合法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执业证明等赴内地开展行医的条件。同时,要求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爱国爱港爱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与岗位需求相符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关于聘用待遇,此次试点明确经考核录用的,其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职称考评等实行机构内同等待遇。对于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申请参加职称晋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港澳中医师入职后,机构将按照机构内职工的缴纳标准,为入职人员购买“五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粤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