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各地立行立改整治异味污染
解决小区停车场油烟呛鼻问题、严格落实工厂废气防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以来,各种空气异味污染成为群众举报的重点。广东各地立行立改,迅速办理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及时解决一批困扰群众的异味污染问题。
从源头整治垃圾臭气污染
“以前晚上很臭,窗户都不敢开。现在基本没异味了,整改落实比较到位。”梅州市丰顺县五斗种垃圾填埋场附近的群众陈江敏说。
五斗种垃圾填埋场臭味扰民是群众信访件重点关注的问题,丰顺县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县领导包案。经排查,臭味源主要来自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和填埋区作业平台。
“我们责令填埋场运营方落实整改并立案处罚,密闭、覆盖渗滤液收集池,填埋区每日作业完毕及时覆盖并除臭,同时加强对进场垃圾运载车辆的遮盖密闭和防渗漏管理。”丰顺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丘世务说。
目前,垃圾运载车辆作业完毕后,填埋区立即覆盖,并进行消杀、除臭作业,减少了臭气飘散。
同样,清远清城区龙塘镇凌屋村村民反映,清城区嘉福工业园把垃圾堆放在村外空地,长期不清理。清远马上成立工作组前往现场调查,经现场查证,村民反映的垃圾堆放点为嘉福工业园企业员工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因清运公司清运车辆少、清理不及时,导致垃圾发臭,给附近村民带来困扰。
随后,清远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约谈了嘉福工业园物业负责人,要求加快清理堆放的垃圾,并进行消毒、除味。目前,村民所投诉的垃圾堆放点原有垃圾已被清空。
迅速整改油烟扰民餐饮店
近日,群众向督察组反映,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锦泰花园临街饮食大排档存在油烟废气直排进入居民区车库的现象,影响市民生活。接报后,龙湖区迅速来到群众反映的餐饮店调查,发现该店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已经依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第2天立即责令这家店把炉灶拆除。”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执法三股股长吴泽青介绍。
执法人员继续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餐饮店并不止一家。该片区共有11家餐饮店经营过程产生油烟异味。目前,这11家餐饮店已全部按要求落实整改,其中7家拆除产生油烟污染的炉灶,转营无油烟污染项目,其余4家餐饮店关闭停止营业。
有些餐饮企业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也被投诉到督察组。群众反映阳江阳春市某酒馆油烟废气臭味通过地下暗管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影响居民生活。经调查发现,该酒馆位于商住两用楼中,大厦一、二层为商铺,三层以上为住宅层,未规划设置商业排烟管道,酒馆厨房排气管道直通城市地下排污管道。“《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严禁封堵、改变专用烟道和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向酒馆当事人指出问题所在,并指导其进行整改。
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该酒馆已拆除通向城市地下排污管道的排气管,厨房的烧烤车已清理干净,炭烧炉具已撤除,严格按照承诺完成整改工作。
严格落实工业废气防治
中山小榄镇收到督察组交办案件中,有反映某公司未办妥环保手续违法排放工业废气等污染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私自增加喷胶、粘合项目,涉嫌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对此,小榄镇生态环境分局督促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整改措施,产生有机废气的喷胶工序必须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并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小榄镇将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的监管,倒逼排污单位自觉落实污染防治责任,确保企业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处置。
不仅要履行环保审批,更重要的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督察组转办的投诉指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某住宅区周边几家企业存在气味污染,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联合属地街道和公安迅速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配套及运行情况,还有厂内及厂界外的气味情况,查看相关台账。经查,被投诉的几家企业均已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基本能按照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但部分企业存在自行检测频率不足、台账不完善等相关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定期开展自行检测,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