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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10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发布时间:2021-12-14 10:18:51  |  来源:中国网粤港澳大湾区频道  |  作者:陈宁宁  |  责任编辑:

中国网12月13日讯  12月12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问责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严重损毁了一批大树老树,破坏了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城市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是典型的破坏性“建设”行为,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错误严重,教训深刻。

同时,根据广东省委部署,省纪委监委成立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问责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科学精准、宽严相济,对10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罗冀京,广州市委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林道平,广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杨国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刘先荣,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粟娟,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黄成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周鹤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给予诫勉处理。  

江桂洪,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高耿恩,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杨卫国,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经常对标对表,全面查找偏差,强化责任担当,务必力戒之,坚决防止城市更新中造成破坏性“建设”问题。要举一反三、以此为鉴,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群众诉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审批监管,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下足“绣花”功夫,不断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