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广州12月15日讯 近日,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12月15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广东省林业局、梅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华南农业大学专家介绍《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在发布会上表示,林长制作为广东省继河长制之后的又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对推动广东林草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在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不但能强化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以“一长两员”为构架的林区源头管理,以林业信息化为手段的监督管理,以常态化监测为基础的考核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队伍,从而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格局,还将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绿水青山保护合力。”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世清认为,“林长制”实质上就是责任制。这里的“制”主要指的是如何保障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一般包括林长组织制度、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林长考核制度、林长问责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我们相信,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广东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林俊钦会上表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制度性安排,中央明确了林长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广东省也确定了中长期的目标要求,涉及的内容较多,肩负的任务繁重。”他进而解释,林长制工作的落地见效,不但需要党政部门的勠力而为、齐抓共管,还需要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据悉,广东省早在2019年8月就开始在广州增城、韶关翁源、梅州平远和茂名化州4个县(市、区)探索林长制,尝试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作为林业大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将有效解决广东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和统筹协调问题,对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安全新格局,建设高质量绿美广东具有重要意义。(文/陈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