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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美卿委员: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15 14:32:32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培刚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委员提交了6份提案,内容涉及新基建、三孩、妇幼、公共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减税降费等方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合发展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利于深化内地和港澳交流合作,有利于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翟美卿委员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三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逐步进入融合发展新阶段,取得了进展,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她建议,一是要加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目前,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都已通车,深中通道、深江铁路通道等正在建设,快速交通的骨架已基本形成,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大互联互通建设,促进人员和货物来往的便利化。粤港澳大湾区可依托区域内的五大国际机场和优质港口,加强世界一流空港群和港口群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推动各类生产要素的便捷高效流动。目前相关资源要素流动约束力仍较大,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以及技术等,需要进一步减少乃至移除阻碍因素,畅通渠道。

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市场的一体化水平。粤港澳地区分属不同的独立关税区,应不断提升整个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在2020年,我建议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适用同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南沙向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看齐,争取鼓励类企业执行15%税率企业所得税。同时建议适时将自贸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

调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激发了市场活力,也对拉动内需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为了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优惠政策的作用,翟美卿建议:第一,将这些政策执行期延期两年,也就是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第二,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标准,从年销售额不超过180万元提升到不超过300万元,季度销售额从不超过45万元提升到不超过75万元,并实施季度申报。第三,建议简化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税环节,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5%征收;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按1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