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三大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之一。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当前,广东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推动粤港澳人才协同和广东区域人才协同的“双协同”融合,全力服务“一国两制”大局,推动大湾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独特优势。
“高水平人才高地”通常指人才、资本、数据、技术、教育、产业六类要素高度聚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教育链、人才链、服务链六链高度融合的区域或城市。纵观当今世界发展格局和趋势,世界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正从欧美国家向亚洲国家转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是“一国两制”和服务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背景下,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港澳地区高度国际化的发展优势融合互补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构建起粤港澳人才协同和广东区域人才协同“双协同”融合的人才高地。
正是由于高水平人才高地具有的多要素聚集、多链条融合、“双协同”等特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是一项巨大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管理系统工程。广东提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为牵引,部署实施战略人才锻造工程、人才培养强基工程、人才引进提质工程、人才体制改革工程、人才生态优化工程等“五大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人才高地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中,不仅强调高地建设要把握好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更指出要形成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创新举措在于以下五个“协同”。
坚持人才引领驱动,统筹人才高地顶层设计协同。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总体方案。明确粤港澳三方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确立三方的合作机制、分工职责,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和联席会议。广东各地市明确各自的发展定位,形成人才区域错位发展、互补协同的发展格局,构建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关于人才高地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各地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监督考核和问责激励。
深化机制规则衔接,加强人才高地要素流动协同。拓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范围,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采用单向认可、考试、备案等方式跨境便利执业,制定境外执业资格认可目录和清单管理。优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和适用范围,为各行各业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来粤工作给予更加便利的个税补贴,并探索优秀人才直接免征机制。推动粤港澳居民社保、医保普惠共享,继续推动完善社保服务跨境协作机制,探索医保服务跨境使用模式,加快粤港澳三地社保、医保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积极推动粤港澳社保衔接。支持广深试点解决外籍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继续缴费问题。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人才高地自主培养协同。增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探索粤港澳高校、研究机构人才双向交流培养机制,共同助推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成长。注重各领域科技领军人才的遴选培育和创新团队建设。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自主供给。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推动职称深化改革,畅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渠道,试点跨境人才职称评审。探索开展“双十产业集群”前沿技术和新业态职称评价。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向用人单位放权松绑和充分授权,全面落实人才引进、职称评审、收入分配的自主权。推进实施中小学校、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薪酬激励分配制度改革。
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强化人才高地国际发展协同。推动国际前沿科学计划聚集战略人才资源取得突破,积极发起大科学计划,加快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聚集一批战略高端人才团队。推动港澳、海归、国际青年创新创业取得进展,持续做优“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体系,提供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等扶持政策,优化项目、融资、生活及“一键入孵”服务;实施博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博士博士后支持政策,资助世界前200高校优秀毕业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重点资助优秀博士、博士后人才到港澳、境外开展联合科研攻关。
打造优质生态环境,优化人才高地服务保障协同。打造好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为代表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建立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和大湾区产业联盟。推进广东各地市加快建设省、市、区三级联动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和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分类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的高端人才社区。在大湾区内地9市建设以港澳人才、外国人才、海归人才为主的高端人才社区,打造有多元文化、有创新事业、有宜居生活、有服务保障的人才生态。出台服务更优的优粤卡实施办法。进一步解决人才在税收优惠、交通出行、子女入学、安居保障等方面新的更高要求,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全省“一卡通用”。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与开发研究院
本文系广东财经大学党建研究课题(2022GCDJ1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