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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放得活”又“管得住”

发布时间:2024-08-09 09:13:59  |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接受南方日报、南方+专访时认为,全会提出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对稳定各方预期至关重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要在市场起不到作用的领域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在推进政府转型的同时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

记者:在您看来,此次通过的《决定》有哪些突破和创新,对下一阶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迟福林: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推动改革的时代背景、内外环境、重点任务、内在逻辑都正在发生重大深刻变化。例如,全球地缘政治、经济格局正在出现新的结构冲突与对抗,风险与挑战不断上升;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等,都是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于各方面工作都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决定》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比如,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明确“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等,都将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决定》将“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七个聚焦”首位,这样安排的用意何在?

迟福林:面对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促进全球经济再平衡的全局性重大课题,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

全会提出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对稳定各方预期至关重要。要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基本目标,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为重大任务,以促进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市场体系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型开放与制度性变革融合为突出特点,实现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的突破与创新。

要在“市场失灵”领域有效发挥政府作用

记者:《决定》用专门章节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新提法新举措令人期待。这对民营经济发展将带来哪些利好?

迟福林:4年前,我到浙江桐庐调研,感触特别深。从经济规模看,桐庐不是浙江最发达的地方。但通过快递、电商等民营经济发展,很多乡村整村共同富裕,带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民营经济不仅具有“56789”(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的重要作用,更是我国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

当前,预期弱化是市场主体活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全会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推出许多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接下来,还应从法律层面强化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收益权和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需要借鉴浙江经验,以“店小二”为突出特征推进政府转型,加强精准服务,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记者: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决定》提出“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具体要求,体现了怎样的改革思路?

迟福林:“放开搞活”是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一个基本经验。今天,面对内外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仍然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是实现“放得活”又“管得住”的核心问题。

要“放得开”“放得活”,关键是有效市场;要“管得住”“管得好”,关键是有为政府。政府要在市场起不到作用的领域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应该退出的领域要坚决退出,应该清理的市场干预措施要予以破除。也就是说,核心问题在于明确哪些事情政府应该做,哪些事情政府不应该做,先立后破。

记者: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如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迟福林:要充分发挥国资国企特别是央企在资源、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加大投资力度,成为以人工智能为重点的重大新型基础设施的主要建设者;要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在创新平台、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成为基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要有效发挥国资国企产业布局优势,促进央企国资加大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领域的项目投入力度,使其成为缩小城乡差距共同富裕的重要促进者;要有效发挥国资国企在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建立与中小企业间的供需匹配、协同创新、成果共享等合作机制,使其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带动者。

期待广东在制度型开放中走在前列

记者:对广东落实《决定》精神有何期待和建议?

迟福林: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肩负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回顾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广东正是在扩大开放上敢为人先,通过以开放促改革,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

《决定》明确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对此,广东要率先实现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打造制度型开放先行区,借助其在外资外贸、消费市场、产业基础、地缘区位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对接港澳,实现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的重大突破,努力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积极探索、走在前列,努力形成“广东示范”。

记者:《决定》提出,要“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对协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何建议?

迟福林:海南自贸港和粤港澳大湾区都是国家战略,二者的相向发展是战略性要求。海南有开放优势,但产业基础薄弱,市场主体少;粤港澳大湾区有产业市场优势,但服务贸易一体化尚未破题。这两个区域结合在一起,将可以形成未来中国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重要区域发展亮点,也更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实现“一点两地”全新定位。为此,要以港湾融合发展合力提升其在我国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在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上率先突破。

具体而言,需要以产业一体化为重点、以政策衔接为突破口、以体制对接为保障,推进港湾经济一体化。其中,推进港湾产业一体化是实现港湾“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重中之重,包括海洋产业、热带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同时还应推动实现重点产业开放政策衔接,建立产业协同体制机制等。